十一月,氣溫攝氏三十度,我窩在阿嬤家的沙發上看《人權的條件:定義「危害人類罪」與「種族滅絕罪」的關鍵人物》這本書。因為真的很熱,時不時會喝一兩口手搖杯裡去冰的綠茶。這是一本已經放在我書架上一陣子的書,因為它的厚度超過六百頁,但我是一個喜歡一口氣看完一本書的人,所以需要找完整的時段讀它。尋尋覓覓,就是現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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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特拉斯堡的蛋糕
日前看到一篇文章,標題是 Having its (Strasbourg) Cake, and Eating It 。乍聽之下是什麼法式甜點介紹文,但作者是Colm O'Cinneide,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的法學教授,文章內容極度不甜點,是在講英國政府最近企圖以新的Bill of Rights取代1998年的Human Rights Act。其中一個關鍵,顯然是想要與歐洲人權法院(位在法國史特拉斯堡)以及歐洲人權公約的整個體系做出更為明確的切割。
metaverse當然也有法律問題
Facebook把未來望向Metaverse看起來是個野心勃勃勢在必行的計畫。創造一個宇宙聽起來可能是滿酷的,但就像現在發展中的各種科技一樣,監管總是走在科技的後面,迷惘地苦苦跟隨。
「之後」的故事、「之後」能做的事——2020台灣國際人權影展轉型正義片單
本篇原刊載於新活水雜誌2020年9月號。